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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险的警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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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7-11-4 09:38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人迹罕至的山林,天然无污染的海滩…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,私家车的增多,深圳人的“休闲半径”越来越大,许多偏僻的角落,都留下了深圳人“探险”的足迹。

深圳人喜欢探险,而且探险的名声在全国还挺响。远的说,上世纪90年代中期,有深圳人组织参与的长江源
头摄制活动;近的说,有万科老总王石和深圳大学老师李伟文、梁群夫妇冲击世界最高峰之举。

登一座未被开发的山,溯一条无人漂过的溪,攀一个险峻陡峭的岩壁,甚至穿越一片茫茫无际的戈壁沙漠——这些探险受到经济实力、身体实力乃至时间的限制,因此显然参与者不会太多。在这些地方即使不设立什么警示标志,也无可厚非。但是,在某些游客如云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显然是大有必要的。

休闲性质的探险毕竟不等于冒险。深圳南澳西涌海滩出现“死亡陷阱”,并有多人遇险身亡,这一情况让我想起深圳发生过的类似险情———七娘山营救行动,大南山营救行动等等。这类险情的发生,多与游人、探险者自身素质有关。但相关的政府部门难道只是呼吁一下,就无事可做了吗?

在七娘山发生了多起山友被困的事件后,在惊动了市领导后,当地政府说七娘山还没有开发,不具备登山的条件,并在多家新闻媒体上发出了封山通告,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路牌,告诫广大市民不要贸然攀登七娘山。而同在南澳的西涌海滩连续发生泳客溺死的惨剧,为何不见有相关的补救措施出台?理由真就是“不便建设与规划无关的设施”?

司机都会留意公路上的指示牌,一些路段也竖有“事故多发”的标牌,以提醒司机谨慎驾驶。这是交警部门和公路交通部门的责任。

据记者实地了解,“死亡陷阱”所处的那段海滩,基本不适合游泳,整个海滩都由当地村民自己经营,条件简陋,没有专业救生员,缺乏必要的救生知识。村民说,泳客出事,他们不负任何责任,因为他们并未卖票。村民没责任,那么当地政府是否有告知的责任呢?我想,哪怕是设立几个临时性的警示牌,也是最起码的尽责的体现吧。作为一个即将开发的旅游热点区域,作为双休日已有上万人来游玩的地方,这方面,政府的责任要更大一些。

对探险活动而言,政府设置外在的警示标志,这是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。游客保持个人内心的警惕,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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